为确实加大城乡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2008年晋江市委、市政府决定为100户无居住户或住危房的低保家庭、10户特困归侨和8户贫困台胞建设安居房,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经有关镇、(街道)及市民政局、侨台外事局等部门初审,通过晋江经济报公示后,确定给台籍困难老台胞8户建设安居房;特困台胞建房对象给予每户补助金4万元人民币。
安居工程于7月份全面动工建设,各镇(街道)与村(社区)签订“低保户贫困台胞安居房建设协议书”,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督安居房建设进度,严把进度和质量关,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安居工程建设任务。11月已进入检查监督阶段,8户台胞安居房建设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