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之家网6月22日讯:近日,福建长泰县的台资企业漳州铠诚文具有限公司,就长泰县社会劳动保障局对其公司除名两位因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意见的决定,提出了异议并向县台联反映。
县台联接到投诉后,主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经向企业认真问询后向县社会劳动保障局交换了看法并提出建议。由于铠诚公司在依企业规定除名两位员工后,县劳动保障局已要求公司要按照《劳动保护法》的要求向两名被除名的员工一次性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铠诚公司已经按要求支付,事情过去三个月后,同一事由又作出二次处理决定。
县社会劳动保障局领导在听取县台联的意见并调查后,采纳了县台联的建议并取消原先的处理意见,台商对此决果表示接受,县对联也对县社会劳动保障局的及时配合复查、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长泰县台联 李福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