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之家网讯:3月24日,厦门广电集团与台中广播公司、台湾华视正式签署合作协议,由此开启两岸媒体深度合作的先河。
24日下午,厦门市市长刘赐贵、台中市副市长萧家旗以及厦门市政府参访团成员和台中各界人士在台中广播公司办公楼共同见证了厦门广电集团“闽南之声”与台中广播公司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今后双方将在新闻、节目制作,活动组织、广告推介等方面全面开展合作。而台湾华视与厦门广电集团旗下的“厦门卫视”就联合制作大型户外综艺活动“台中走透透”合作事项进行了签约。从新闻共享到活动组织,从广播到电视,如此全面深入的合作,据了解,在两岸传媒合作中还是第一次。
刘赐贵市长在签约仪式上致辞。他说,闽台具有“五缘”关系,而其中的“文缘”又是“五缘”的集中表现,厦门与台湾有着共同的语言、共同的习俗、共同的文化,两地历史渊源久远,厦门将进一步深化与台中市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刘赐贵表示,海西先行,文化先行,海西先行,传媒先行,祝愿两地传媒人共同为此努力奋斗。
台中市副市长萧家旗表示,闽南之声和台中广播的合作是闽台合作,台湾华视与厦门卫视是“华厦”合作,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合作,将有利于共同传媒两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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