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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2009年1月5日起开放政务官赴大陆探亲交流
 
2009年01月01日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字体:【】  【】  【

 

  中新网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内政部门30日颁布政务官登陆相关许可办法,自2009年1月5日起,十一职等以上未涉密公务员可申请至大陆观光,政务官可申请赴大陆探亲或从事公务及交流。

  同时,未来大陆党政及政务人员,经台湾海基会及各官方机关邀请,也都可以到台交流。

  这次修法大幅松绑未涉机密的十一职等以上公务人员、警监三阶以上的警察人员,只要经许可,不限公务行程,可至大陆旅游、参访等私人行程。十职等以下公务员赴大陆也简化流程,只需服务机关同意即可放行。

  另外,此次修法也放宽政务官、“直辖县市”首长及一般涉密公务员,除了观光外,其余只要经有关部门许可,就可赴大陆,包含探亲、参加与业务相关的活动或会议。


  编辑 : 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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