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福建台胞之家> 资讯动态> 公告/快报 - 正文
 
两岸天然砂运输船实施新管理办法
 
2009年03月03日        来源 : 新华网    字体:【】  【】  【

 

  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林红梅)经两岸相关机构磋商,交通运输部水运司有关负责人3日宣布,大陆方面近期将对天然砂运输船采取两项新的管理措施。

 

   交通运输部水运司有关负责人3月3日介绍说,自《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签署并于去年12月15日两岸海上直航正式启动以来,海上直航已取得积极成效,深受两岸港航界和贸易商的欢迎。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两岸直航船舶的管理,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两岸相关机构磋商,大陆方面近期采取两项措施:一是不再对天然砂运输船实行单独发证,凡取得砂石运输直航许可的船舶均可承运包括天然砂在内的各类砂石;二是加强对砂石运输船的安全检查,逐步代替船舶船龄控制政策。

 

   这位负责人强调,这两项措施是大陆全面落实《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形势下,既为两岸砂石贸易提供了运输便利,又加强直航船舶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扩大两岸特别是台湾方面船公司的经营规模,更好地满足台湾方面砂石运输需求,有利于促进两岸经贸发展。

 

   他介绍说,天然砂属禁止出口的资源性商品,去年3月起大陆恢复对台湾地区出口天然砂,大陆航运主管部门对承运两岸天然砂贸易的船舶实行单独管理,这是考虑当时两岸尚未直接通航,以防天然砂被转口至禁止出口的地区。

 

   他表示,现在两岸海上直航已实现,且对砂石运输船已有监管措施。因此,大陆航运主管部门调整管理模式,根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船舶核发直航许可证,并将营运范围统一为“砂石运输”,为两岸砂石贸易提供更加便利的海运服务。

 

   他强调,考虑到台湾海峡海洋环境的特殊性,对航行海峡船舶的稳性、结构强度等要求很高,但目前两岸砂石船多数是老旧散货船,船龄偏大,须加强安全防范已成两岸共识。两岸船检机构已对砂石船的技术标准进行磋商并取得进展,海事部门将相应加强安全检查,以保障砂石船的安全,防止水域污染。

 

   他最后说,两岸相关机构将进一步加强磋商和交流,全面落实《海峡两岸海运协议》,为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提供安全高效的海运服务。


  编辑 : 辽野  
 

版权信息
福 建 省 台 湾 同 胞 联 谊 会
© Copyright 2001 By Fujian Taiwanese Association , All rights reserved.
会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76号18层 电话:(0591)-87802143 邮编:350003 传真:(0591)87802143
http://www.fjtl.org.cn E-mail:fj_tailian@vip.163.com
备案证号:闽ICP备06029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