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政协获悉,广东省公安厅日前在回复相关提案的会办意见中透露,该厅已多次向公安部请示广东省签发5年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的问题。目前,公安部正在研究,将视两岸形势适时推出。
据悉,在今年省“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李光霞在提案中提出,至今,在广东的台湾居民遇到证件丢失、证件过期等情况时,还是只能到香港、澳门两地被委托的办证单位补、换领证件。而2005年5月13日,国台办宣布有关便利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的三项措施:一、简化台湾居民出入境及在大陆居留手续。二、授权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金门、马祖、澎湖居民签发1年多次有效往来大陆签注。三、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试行为在大陆丢失证件或证件过期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他建议,考虑到广东省的特殊性以及推行政策的可行性,将广东省列入实行以上三项便民政策的地区。(黄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