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台胞、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全省定居台胞困难补助和老龄台胞生活补贴启动仪式,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活动。在此,我谨代表省委统战部、省委台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等六个部门,向各位来宾、台胞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定居台胞致以亲切的问候。
2006年2月,中央统战部、中央台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和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定居台胞工作,进一步解决部分定居台胞的生活困难。省委统战部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通知精神,我们与省台联组织对全省定居台胞的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调查,并会同省台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公安厅和省台联等有关部门专门研究探讨,在去年年十一月份向省委提出了进一步解决全省部分定居台胞生活困难的意见。省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相关的汇报,并原则同意设立全省定居台胞扶贫济困专项资金,解决定居台胞的实际困难。此次决定设立的专项资金数额之大、涵盖的范围之大、受益的台胞之多,堪称全国之最,全国台联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其它省份此项工作的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岛内的台湾同胞也非常赞赏和感动。
贯彻落实中央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定居台胞生活困难的通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的会议精神,对于进一步做好台湾人民工作,争取台湾民心,加快建设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要求我们“要注意规范运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把好事办好”。前一段时间,省直六部门和省台联在这方面做了大量认真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一是扶贫济困工作政策化。我们要正确地把握中央六部门的《通知》和省委常委会议的精神,紧密联系全省定居台胞特别是困难台胞的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性文件,把扶贫济困工作政策化、经常化、长期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全省定居台胞扶贫济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起长效的协调机制,把扶贫济困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二是专项资金运作规范化。省政府在财力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对全省定居台胞扶贫济困工作给予很大的支持,每年都将安排一笔财政专项资金。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我们已经制订了一个“管理办法”来规范运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扶贫济困专项资金落实到位、补助补贴到人,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定居台胞的心坎。
三是扶贫济困措施具体化。我们既要把“两补”工作做实,也要把定居台胞的低保、社保、医保和失业保险工作做好;既要协助解决好定居台胞的生活困难问题,也要努力帮助他们增强自身的生产生活能力。我们就要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有的放矢地提出我们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同时,我们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方面的反映,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真正使定居台胞走出困境。
同志们,我省定居台胞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二。他们与台湾岛内外同胞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全省各级台联一定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密切联系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胞,帮助他们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台海局势,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当地台胞,积极工作,继续为促进闽台关系发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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