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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获中国公安部授权取得台胞证签发权
 
2008年10月17日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字体:【】  【】  【

 

  中新社杭州十月十六日电 (袁爽)记者今天在浙江省公安厅了解到,从十月二十日起,浙江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补发或换发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为事先未办妥入境证件或签注直抵口岸的台湾居民办理台胞证签注业务。

  据了解,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经济发达,人文荟萃,是中国大陆对台工作重点省市之一。目前在台的浙江籍人员超过一百万人,在浙台胞亲属超过一百五十万人。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浙台两地的经贸合作日益密切,人员往来频繁。

  据统计,截止到二OO八年六月,浙江省累计批准台资企业六千七百余家,总投资额近三百四十亿美元,合同利用台资近二百一十四亿美元。今年以来,来浙江旅游、探亲、参访的台湾居民达八十万人次,常住台湾居民一万多人,创历史最高。

  记者了解到,由于此前浙江省尚无签发五年有效台胞证和台湾居民口岸签注的权限,在浙江省工作或学习居住的台湾居民补发或换发五年有效台胞证需前往福建、江苏等地办理。台湾居民往返浙台两地要事先在香港、澳门等地办妥入境证件或签注,遇节日包机则要从上海、厦门等有口岸签注权的城市展转绕道,费钱费时。

  据悉,这次浙江省加入到补发、换发五年有效台胞证的行列中,专门为口岸签注工作成立专职机构,台商将直接受益。

  另据悉,目前中国大陆具有签发台胞证权限的省市有上海、江苏、福建、浙江、北京、天津、重庆七个省市。


  编辑 : 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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