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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发“台胞证” 三种情形可代办
 
2008年10月23日        来源 : 新京报    字体:【】  【】  【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消息,昨日,北京正式启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换发业务,今后,台胞可在京申请补换发台胞证;口岸台胞签注服务也同时启动,自首都机场口岸入境的台湾居民,入境前如没有办理台胞证签注,可直接到出入境管理处首都机场口岸签证处办理签注手续。
 
  昨日9时,台湾居民赖东春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了换发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据介绍,赖东春将成为在京办理台胞证的第一人,7个工作日后,他将拿到台胞证。赖东春已在京生活8年,买了房并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孩子也从小学读到了大学。他介绍,“2003年在厦门办的证,以前只能到厦门、上海等地去换,现在北京也可以换了。”

  昨日,天津、重庆等地同时启动了台胞证补换发业务。据出入境管理处公民因私出入境处处长沈顺今介绍,今后,居住在东北、华北地区的台胞,均可就近到北京办理补换发业务。

  目前,在北京居住的台胞约达2万人。据沈顺今介绍,两岸周末包机等措施实施以来,到北京旅游、投资的台胞数量增长较快。北京市政府台湾办公室尹先生表示,北京补换发台胞证等新举措,有利于台商到京投资。

  另悉,申办出入境证件“申请即交费”新规也于昨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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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点 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位于小街桥)统一办理,其他公安分县局的出入境管理大厅均不受理。

  时限 7个工作日。

  费用 办理《台胞证》,50元;办理一次签注,100元。

  电话 84020101

  提醍

  申办护照需当场交费

  昨起,北京市民申请出入境证件,递交申请后,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需当即交费。未交纳费用申请人的信息及申请材料,出入境管理处将保存一个月,催交后、超过保存期限,申请人如果仍未交费,出入境管理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所有申请材料将不再退还给本人。

  新京报制图/胡仿

  三种情形可代办

  ●因年满60周岁或者身患疾病等,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因身患疾病行动不便者,被委托人还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年龄不满18周岁或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办申请。监护人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

  ●在大陆投资、任职、就业、就学、学习、培训、从事交流活动及在民航机组工作的台湾居民首次申请证件、签注,须由本人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再次申请,可由所在单位代办。代办单位应出具单位公函,并指定人员办理。代办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代办单位在被代办人与代办单位关系变更时,应及时通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记者王姝 通讯员赵宏宇)


  编辑 : 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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