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是祖国大陆与台湾交流交往与合作的重要窗口,是台商投资祖国大陆的集中地,也是台胞台属聚居地,因此,如何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为台商提供高效率的优质服务,一直是我市各部门探索和研究的问题,其中法律服务是一个重要领域。 据了解,福建省涉台公证业务长期位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首位。从2002年起,我省每年寄出的公证书副本都在25000件以上,收到台湾公证书副本在20000件以上,在这当中,由厦门公证机构办理的业务占据了较大的比重。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我市公证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成为了服务台商、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 根据我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事先办理了相关公证业务之后,如债务人拒不履行承诺,债权人无需对簿公堂,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去年7月份,台资企业三德利公司与厦门宏达公司因货款给付问题悬而未决,双方向厦门市公证处申请办理了这样一份基于还款协议的公证。 三德利公司总裁助理 郑华荣: 厦门有一家企业拖欠我们公司货款二十几万(元) 我们公司通过正面交涉 和他们财务经常地连续地交涉过程当中 他们迟迟不予还款 本来我们公司想采用老方法 就是进行仲裁或者诉讼 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听说 用那个强制执行公证 可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所以说我们就找到了厦门市公证处 / 也跟他们表明了我们公司台商的身份 厦门市公证处也给我们开辟了一个绿色通道 热情的服务 厦门市公证处公证员 陈大锋:这个事情是这样子 原来的时候就是有一家台资企业 跟一个厦门的公司就这个货款之间 有一方没有按原来他们之间的合同 没有按合同支付货款 双方就达成一个协议 就是一个还款协议 本来他们之间有三个选择 一个就是诉讼 一个就是仲裁 那后来他们知道了一个 还有一个公证 赋予债权人强制执行效力 当事人就向我们咨询 那我们给他提出一个法律建议 到公证处办理一个公证 那后面当事人和双方协商以后觉得这样子 这个方式还不错 就到公证处 办理这么一项公证 经济纠纷的解决,相对于到法院进行诉讼,或通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采用强制执行公证的方式效率更高。 厦门市公证处公证员 陈大锋: 赋予公证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是我们公证处比较传统的业务 主要指的是 就是说公证处对这个以给付为内容的 其中载明债权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效力的一个公证思想 它主要的法律依据 就是《民事诉讼法》的二百一十八条 还有就是《公证法》的第三十七条 如果通过法律诉讼的话 我们大家都知道法律诉讼有一审二审 有的可能还涉及到再审 还有一个执行 他就整个过程要拖好几个月 那就是说 双方约定这个强制执行条款 经过公证以后 那到时候其中有一方 如债务人不履行的话 那当事人直接就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 他持着(强制)执行证书 直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这个就起到了一个缩短执行的时间 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的成本 此后债务人厦门宏达公司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事实证明,在处理双方纠纷的过程中,这份公证书帮了三德利公司的大忙。 厦门市公证处公证员 陈大锋: 结果因为后面其中有一个债务人 就是厦门这家公司没有按照这个还款协议来按期来支付这个欠款 那后来台资企业就向我们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 那我们经过审核以后 符合双方约定 符合法律规定 那我们就给他出具了一份执行证书 那台资企业就找了厦门思明法院的执行庭 那案件 到目前据我们了解 总共历时可能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基本上资金基本上已经到位 那如果是诉讼的话 那估计现在可能二审还不到 三德利公司总裁助理 郑华荣: 这家企业就马上先还我们一部分货款 等到第二次我们要强制执行公证的时候 就全部把货款全部还给我们公司 这个货款已经全部到位了 这个方法就十分的便利 也十分的方便 效果也很明显 利用公证的法律手段来解决这类民事纠纷,既便捷又高效,这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思明区法院执行庭实施科科长 黄明辉 法官: 那么在这个案件当中 主要是他们采取的一个形式 有别于我们以往的一个诉讼案件 那么这个台商跟这家企业双方签订了一个还款协议 那么在这个协议当中 有一个公证执行的条款 那我们公证处就以此做出了一个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这种债权文书的一个公证书 那么这个台商根据这份已经生效的公证书 向法院申请执行 那我们院也根据法律的规定 对这个案件做出了执行 / 应该讲说这种形式 是一种处理纠纷一种好的形式 不单单说必须(只能)经过诉讼法院的这种判决才能够解决这类事情 这类纠纷 厦门市公证处公证员 陈大锋: 从另外一个方面还可以减轻法院繁重的裁判负担 因为现在人民法院他们的裁判任务还是比较繁重的 如果在这点上 我们能够给当事人 为法院 为社会 做出一些我们公证处力所能及的有法律依托的公证事项 我觉得是非常有意义的 今年1月中旬,台商林先生乘船从金门来厦门,在办理入境手续时不幸猝死。其亲属要将林先生的骨灰带回台湾,并在台湾注销户籍和报销在大陆期间的医疗费用等手续,需要办理他的死亡公证,提供给台湾相关部门。 由于对祖国大陆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林先生的儿子首先找到了厦门市红十字会。 厦门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李明珠: 这个台商林先生 他的父亲就是因为当时不幸地在码头心脏病突发 去世了 那去世了以后 他们就是有跟我们红十字会联系 然后我们协会就到医院去看望一下 然后这个是在春节前 那看望他的时候 那就是说看他们有什么需求 需要我们帮助的 我们红十字会就跟相关单位进行沟通 进行帮助 之后过了春节以后 这个林先生就到我们这边来 一个就是感谢我们 再一个就是告诉我们 他的父亲需要做公证 听说台商要办理公证,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立即答应帮忙。 厦门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李明珠:那在这里我们红十字会说那要做公证 可以的 我们因为跟公证处有过(配合) 因为像类似这样的情况做公证的 包括财产公证 我们就是说经常和公证处进行联系 而且这个公证处他们在这方面 我们红十字会跟他们联系之后 他们也提供对台胞提供一个 尽快地提供服务 比如说他的那个时间 按正常的程序要时间长一点 但是因为就是遇到这个台商这方面的事 他们就以最快的速度在帮助他们办理这方面的事 2月6号下午,林先生的两个儿子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带领下来到厦门市公证处,申请办理相关公证。 在办证过程中,本着方便台胞的原则,公证处领导决定特事特办,在证据齐全、程序完整的前提下,为台湾开辟绿色通道,尽快办结、出证。 厦门市公证处 周凌: 那他们因为台湾好像有一个需要办健保 在大陆住院和死亡的费用可以去报销 健保报销 还有一个是他们父亲已经火化 他们需要把骨灰带到台湾去 然后当时他是两个儿子 有一个是在金门 当时就立马赶过来的 所以当天要回去 还有另外一个是在漳州工作 所以也要当天回去 那当时我们就考虑到说 他的两个儿子都没有空 所以当天就给他办了初证 那因为当时他材料没有带全 我们就是说那我们这边手续先办 程序先走 然后他们到时候来领证的时候 再把剩下的材料补齐全 然后我们审核审批通过的时候 他们当时就领证 因为两个人可能都不是很有空 而且因为他们父亲过世之后 有很多手续需要办理需要跑 所以我们尽快能够帮他们做好 / 因为红十字会有帮忙 所以他们的材料是比较齐全的 我们当时是进行一个书面的审查 对 尽快办 因为原来可能是两到三个工作日 然后我们当时是当天下午他两点多来 我们三点多四点我们就把(公证书)做完了 做出来了 经过公证书制作各环节工作人员的通力配合、共同努力,当天下午就结案出证,不但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也得到了相关单位的赞誉。 厦门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李明珠: 我们红十字会这么多年来在帮助台商台胞 比如说到这边旅游经商 那有一些台胞 他们生病了 / (或者)有一些的就是说像相关的比如说财产 比如说去世以后 保险 还有就是说公证 这个证明他去世了 然后相关的一些后续的公证才好做 / 像类似这样的 如果是台商有这方面的要求 那我们市红十字会都会协助他们 跟公证处联系 然后公证处也很配合 因为他们有一些(办证业务)是需要时间的 那台商这方面是因为来回也不太方便 那公证处都非常地支持 近年来,随着我市涉台公证业务的开展,为增进海峡两岸同胞的交往,提供了重要的法律途径。公证也成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促进了海峡两岸的交流交往,在保障台胞、台属正当权益,促进两岸同胞的往来和经贸关系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厦门市公证处副主任 陆建明:厦门是海峡西岸对台交流的重要窗口 我们市公证处理应为此做出应有的努力和奉献 公证的主要宗旨之一就是为民服务 台商对我们的法律和相关制度并不十分了解 他们遇到困难时 我们理应为他们提供优质方便的公证服务/我们办理的涉台业务 我们能够急台商之所急 简化办证手续 开辟绿色通道 体现了我们的公证价值 也符合我们市局今年的工作要求 当前,随着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与人员往来的增多,应用于民事活动中的公证也越来越多。我市公证机构处理的涉台公证业务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许多台商、台胞、台属因探亲、访友、旅游和定居的需要而办理公证。涉台公证对促进海峡两岸的交流合作,增进海峡两岸同胞的交往和相互了解,吸引台胞到祖国大陆探亲访友、观光旅游、投资贸易起到了重要的沟通作用。涉台公证也正成为发展两岸关系,加强两岸同胞交往和了解,以及建立彼此间信任的法律纽带。台商、台胞、台属把公证誉为“两岸民间交往的金桥”、“开启海峡两岸人心灵的钥匙”。 (记者吴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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