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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开通台胞消费者申诉举报快速通道
 
2009年04月03日        来源 : 福建日报    字体:【】  【】  【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为了贯彻落实工商总局进一步支持海西建设的意见,切实保护台胞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日前,省工商局开通了台湾同胞消费者申诉举报快速通道。台胞消费者可通过拨打电话、来人、来信、登录互联网、发送短信息等途径,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申诉举报。

  对台胞消费者来人或来电申诉举报,各级工商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查明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来信或登录互联网申诉举报,各级工商部门在收到申诉举报邮件或信息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照台胞消费者的要求,当面或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台胞消费者说明答复。对超出工商部门受理范围的台胞消费者申诉举报,交由消委会分流给有权管辖的职能部门处理,同时告知台胞消费者可以直接向有权管辖的职能部门申诉举报。

  各设区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申诉举报后,将把台胞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录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软件系统,并在受理记录上注明“台胞消费者申诉举报件”字样,在受理当日分流到辖区基层工商所、12315服务台或检查办案机构,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全过程,遇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将及时向省工商局报告。

  辖区基层工商所或12315服务台在收到“台胞消费者申诉举报件”分流信息后,将在24小时内联系投诉方与被诉方,并尽快组织双方调解。相关证据一般在收到分流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收集完毕,因申诉涉及专门问题需提请检测鉴定的时间和台胞消费者邮寄证据的时间除外。

  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及各经营场所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接到台胞消费者申诉举报后,将在2小时内向县(区、市)工商局12315服务台报告,并尽快组织双方调解或协商和解。

  各市(县、区)工商局在受理台胞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中,发现侵害台胞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省工商局12315数据分析中心还将定期对台胞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进行分析,适时发布数据分析报告,为进一步做好台胞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处理台胞消费者投诉举报,因工作不力,造成台胞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或造成台胞消费者损失进一步扩大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 陈梦婕 实习生 方奕阳)


  编辑 : 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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