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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中级法院聘请一批台商任调解员监督员等
 
2009年06月06日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字体:【】  【】  【

 

  中新社漳州6月5日电 (林国瑞 简三景)福建漳州市中级法院聘请一批台商任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监督员和顾问。台湾中华总商会会长、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长廖正豪和9名当地台商,5日接到受聘顾问和调解员的证书。

  在当天的聘任证书颁发仪式上,厦门大学齐树洁、孙云教授和漳州市人大、政协、台胞联谊会工作人员等13人,也分别被聘为涉台工作顾问、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和监督员。

  据漳州中级法院负责人介绍,这些受聘人员精通法律、对两岸局势研究颇有建树、熟悉台湾风土人情。聘请他们担任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监督员和顾问,将有助于准确适用涉台法律、正确把握对台政策,提高涉台审判质量;有助于完善涉台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有效维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有助于提升总结涉台审判工作经验,促进两岸司法交流与合作。

  受聘担任涉台事务顾问的廖正豪说,漳州涉台案件审判庭的设立有利于保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积累涉台案件审判经验。随着两岸交流不断深入,两岸法官、检察官应当彼此熟悉两岸政策、法律、风俗民情,才能作出正确的裁判,保护两岸民众合法权益。

  漳州是台胞主要祖籍地、海峡西岸重要区域、台商投资集中区。2007年7月,漳州市中级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今年3月,该院本着“先行先试”的精神,在本院和九个基层法院设立了全国首创的涉台案件审判庭,对涉台案件实行归口、统一审理,得到最高法院、国台办和广大台商的肯定。


  编辑 : 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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