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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全力维护台资企业权益
 
2010年01月20日        来源 : 福建日报    字体:【】  【】  【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20日讯(记者 储白珊 通讯员 张仁平) 近日,南安市检察院检察长陈世炎收到祖籍南安的台商洪先生的感谢函。

  信中说了这样一件事,3年前,洪先生投资300多万元在家乡南安市省新镇种植了3000多亩巨尾桉树,将经营管理交给堂兄打理。去年6月,洪先生的堂兄因涉嫌犯罪羁押在案。树林顿时无人照料,病虫侵蚀,树叶枯黄,面临亏损。洪先生通过我省有关部门,向南安市检察院反映了这一情况。当时,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南安市检察院在收到情况反映后,立即启动快速办理审查机制,认为洪的堂兄犯罪情节较轻,很快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3000多亩树林也得到及时“抢救”。

  洪先生只是得到过我省检察机关帮助的众多台商之一。去年6月,省检察院发布《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特别注意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办理台商和台胞投诉。这项规定,促使了我省各级检察机关改进了执法方式,提高了对台企、台商的服务水平,也增强了台商对大陆检察机关的认可度和来闽投资的信心。

  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和其辖区内某台资企业,就是这项规定的双赢者。据介绍,这家台资企业年纳税金额达几千万元,但公司原总经理孙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从台湾来的陈先生接任该公司负责人后,因缺乏对大陆经济政策和法律的了解,对原总经理孙某一案能否得到公正处理存有疑虑,产生了撤资、另投他乡的念头。获悉此事后,湖里区院检察长立即带领检察人员登门拜访,当面向陈先生就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疑释惑,解开了陈先生的心结。事后,该台资企业不仅没有撤资,还在厦门再投资1200多万美元办新厂。

  据了解,为维护台商合法权益,营造台商来闽投资的良好法治环境,省检察院还专门就此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检察院机关做好涉台纠纷投诉案排查调处工作,完善检察建议机制、建立信访联动机制和投诉举报渠道。我省各级检察院尤其是辖区内台资企业较多的基层检察院,也都在去年出台了维护台企、台商合法权益的相关举措。

  “检察官们对我们企业情况很熟悉,我们有什么困难,也可以找他们帮忙解决。”漳州市一家台资企业的负责人这样说,“他们与辖区内的各家台资企业都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适时上门拜访,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主动给我们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在这里投资就更安心了!”


  编辑 : 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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