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福建台胞之家> 服务台胞> 服务台商> 资讯动态 - 正文
 
福建漳州法院审结涉台案332件 调解撤诉率81.6%
 
2010年02月13日        来源 : 新华网    字体:【】  【】  【

 

  来自福建省漳州市中级法院的消息,自去年3月漳州市中级法院及辖区内的11个基层法院相继成立“涉台案件审判庭”以来,近一年时间内共受理涉台案件361件,审结332件,调解撤诉率达81.6%。

  2009年3月,漳州市中级法院成立大陆首家独立建制的“涉台案件审判庭”,其后,漳州辖区内的11个基层法院相继成立“涉台案件审判庭”,专门审理各类涉台案件。

  据漳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林贻华介绍,“涉台案件审判庭”开辟涉台案件“绿色通道”,实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在立案阶段主动询问送达地点,当面确定涉诉台商委托代理人,采用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缓解涉台案件文书送达难;针对台商往来两岸、参与法院调解时间相对少的情况,法官根据案情采用电话联络、电子邮件等方式,并选择节假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此外,漳州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还构建了多元化的涉台纠纷调解机制,包括诉前调解机制和服务台商联动机制等。

  据悉,为促进涉台纠纷案件妥善解决,维护台商合法权益,“涉台案件审判庭”还聘任台商担任涉台案件调解员、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引入多元纠纷解决力量。(记者郑良)


  编辑 : 辽野  
 

版权信息
福 建 省 台 湾 同 胞 联 谊 会
© Copyright 2001 By Fujian Taiwanese Association , All rights reserved.
会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76号18层 电话:(0591)-87802143 邮编:350003 传真:(0591)87802143
http://www.fjtl.org.cn E-mail:fj_tailian@vip.163.com
备案证号:闽ICP备06029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