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5日,在原有“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的基础上,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涉台案件审判庭。随后,漳州中院又陆续聘请了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监督员及涉台事务顾问、涉台工作顾问,积极参与涉台案件的调解、审判工作。被聘为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的漳浦县农办副主任王建文说,这一年,他参与了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27件涉台纠纷的调处,法院人员和调解员都是花大力气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没有一件是“一审了事”。全部顺利解决,既节省了法律资源,也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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