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应为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或海外华侨华人。
一、报名
1、报考资格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必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招生类别
(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办学地点:华侨大学。
(2)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a. 自费博士研究生在职兼读班开办人数5人以上;自费硕士研究生在职兼读班开办人数10人以上;
b.自费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在职兼读班办学地点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可设在香港、澳门或珠海,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
3、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4、报名地点
(1)港澳台考生报名方式: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 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8227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2)海外华侨华人考生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陆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hqu.edu.cn -->研究生招生-->境外研究生招生),点击下载《境外生报考华侨大学研究生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后,送交或邮寄到我校。
地址:福建泉州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62021)
电话及传真:0086-595-22692540,联系人:陈老师
5、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名费为500港元。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名点联系妥当后,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二、考试
1、港澳台考生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报考硕士生考生须应试英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公商管理硕士的须应试英语及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英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硕士生考生初试英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公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英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需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
(2)初试地点、时间
A、考试地点: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广州: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安排。
B、考试时间:2011年4月9日至1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届时通知考生本人
时间:2011年5-6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海外华侨华人考生
学校审核相关资料后直接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下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安排以学校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不同,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年限为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制硕士生或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者、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及其它
1、港澳台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1.7万港币/人·年;
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2.5万港币/人·年;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住宿费按照内地学生有关标准收取。
3、全日制研究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八、联系方法
学校代码:10385
地址:中国福建泉州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2021
联系电话:0086-595-22692540(兼传真)
联系人:陈老师
附2011年报考联系方法:
1、校本部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2021
联系人:陈老师
网址:http://yjsc.hqu.edu.cn
联系电话:0595-22692539 传真:0595-22692540
2、华侨大学董事会香港办事处
联系地址:北角英皇道367-373号上润中心19楼D座
联系电话:00852-25645133
传真:00852-25645557
联系人:孙辉轩
电子邮箱:hqdxshx@hotmail.com
3、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
联系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00E第一国际商业中心2001-2002
联系电话:00853-28702291
传真:00853-28523624
联系人:陈中
电子邮箱:cz0655@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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