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两岸文化教育交流日益密切,福建省高校对台招生渠道也日趋多元化。为此,福建特别修改《福建省招收台湾学生若干规定》。
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9月30日通过八项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其中之一是《福建省招收台湾学生若干规定》。
据悉,除了原来的全国高校联合招生考试、福建省高校对台招生考试两种招生途径外,教育部还特批了福建省华侨大学、福建农大、漳州天福茶学院等自主组织对台招生考试这一招生新途径。
修改后的《福建省招收台湾学生若干规定》提出:“报考福建省高等学校的台湾学生,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全国联合招生考试,也可以参加经国家批准的本省单独招生考试或者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试合格的,予以录取。”
修改后的《若干规定》还提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台湾学生可在当地的中学、小学就学,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并可适当照顾。”
福建着力打造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前沿平台,是大陆第一个招收台湾学生的省份,也是大陆最早开展对台招生地方立法的省份。《福建省招收台湾学生若干规定》于1999年通过。目前,在闽就读台生逾千人。(记者 许雪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