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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与台中县签订建立城市交流关系备忘录
 
2008年10月29日        来源 : 新华网    字体:【】  【】  【

 

  新华网福州10月29日电(记者许雪毅)29日,台湾台中县县长黄仲生与妈祖的故乡——福建莆田市市长张国胜签订《莆田市与台中县建立城市交流关系备忘录》,对今后加强和推动两地经济文化社会交流达成若干共识。

  双方提出,莆田市与台中县以妈祖文化为主题的人文渊源关系深厚,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基础良好,推动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是双方的共同愿望,要从“五个共同”方面入手持续加强交流,以增进往来,扩大合作,促进发展,和合双赢。

  一是共同弘扬妈祖文化。要通过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大甲妈祖文化节等活动平台,促进两地共同促进致力于保护妈祖文化遗产,发扬妈祖精神,弘扬妈祖文化内涵,构建莆田市与台中县海峡两岸妈祖文化特色旅游带。

  二是共同推动产业合作。要借助“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平台扩大对话,加强经济发展经验交流,积极拓展两地农业、海洋渔业以及制造业合作空间,促进工业园区互动,着力于改善民生,为两地民众谋福祉。

  三是共同促成两地港口直航。湄洲岛情牵两岸妈祖信众,秀屿港与台中港分别是两地港口经济、工业经济腾飞之希望所在,两地要携手推动湄洲岛与台中港朝拜直航以及台中港与秀屿港货运直航,顺应民意、推动发展。

  四是共同促进行业交流。透过组织举办活动,促进两地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医疗、工会、青年、妇女、学生组织,以及馆藏艺术等开展对口交流。

  五是共同建立交流机制。双方将建立联系窗口和日常联系机制,并视情况组织开展不同层级人员互访。


  编辑 : 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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