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口岸海防办和省台办联合推出23条举措,力助台资企业来闽兴业。
台企通关享受众多“优先”
对台资企业实行便捷通关,在23条措施中占了一半以上。
海关实施分类管理。AA类和A类台资企业进出口货物“提前报关,实货验放”,企业可在货物到达口岸前完成手续,减少滞留时间。
海关、检验检疫部门设立台湾农产品专门申报窗口,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对来自台湾的农产品,即约即派人到现场。
对台湾产品随附的检验检疫单证,检验检疫部门将灵活处理。
台湾居民入出境免填登记卡。
海事部门对于运输台资企业生产资料和产品的船舶优先受理、优先办结、优先安排护航;为运输台湾水果等农产品的船舶在港“零待时”。
监管模式为台企而“变”
海关实行凭保放行制度。因归类、审价等原因正在上报归类问答、磋商、询价、取样化验的货物,台资企业如急需提取货物,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保证金或银行担保等方式提前放行货物。
口岸通关部门将对台资企业优先推行出口货物电子监管系统;海事部门给予安全记录良好的台湾航运公司最优惠的海事待遇,所属船舶“一次签证、多次往返”。 (记者 赖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