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之家网讯:福建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自2009年升格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后,进一步加快发展,仅当年就引进台资企业13家,另有生物科技、城市森林公园及台商会所、旅游休闲养生中心、兰花基地等11个项目正在加紧与台商洽谈,拟引进台资近6000万美元,吸引越来越多的台商前往投资创业。
到2009年底,该园已引进台资企业34家,总投资1.16亿美元。该县已与台湾苗栗县商会签订友好合作协议,清流县苗木花卉协会也与台湾南投县园艺花卉职业工会签订了苗木花卉产业合作协议。
清流县对入园投资兴业的台资企业重点扶持,尤其在土地、资金、税费、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优惠,享受“四优先”待遇,即优先给予用地支持,优先协调银行贷款、争取项目资金扶持,优先给予税收优惠及奖励,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还对花卉生产企业土地租金、建设标准钢架大棚或标准温室大棚给予补助,扶持创业园的花卉产业区建设。(福建三明市台联 叶劲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