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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挥经济特区优势 成台商投资热土
 
2008年12月24日        来源 : 福建日报    字体:【】  【】  【

 

  近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据悉,修订草案将吸取两岸发展变化的积极因素,重点在两岸三通、台胞享受居民待遇、台湾学者来厦创业及现代服务业等方面有所突破。  

  “我们公司在今年奥运会上也得了一枚金牌!”厦门新凯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沈辉雄说,“今年8月,西班牙选手纳达尔在奥运会网球男子单打决赛夺得金牌,他用的球拍正是我们公司生产的。”

  新凯复材公司是早期到厦门投资的台资企业,经过近20年发展,已成为世界高端网球拍生产第一大厂商。

  去年9月,在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占地190亩、总投资9380万美元的新凯后溪工业园奠基。 “企业不断发展,是因为这里有安定的环境,有法规的保障,有大家对海西建设的认同。”沈辉雄说。

  像新凯复材公司一样,对来厦门投资充满信心的台资企业越来越多。截至今年5月,在厦台企已达3238家,合同台资88.3亿美元,实际到资56.5亿美元,台湾百强企业有20家在厦门投资。厦门已成为台商在大陆投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台资企业已成为厦门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发挥厦门对台独特优势,加强对台工作,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动祖国统一大业进程,是中央赋予厦门经济特区的特殊历史使命。厦门先行先试,积极开展涉台立法,保障台商权益,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在推动台商投资企业发展、促进两岸经贸合作中发挥了龙头作用。

  1994年3月,全国人大颁布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后,刚获得立法权的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当地独特的对台区位优势和已成为台胞投资热点的实际,于当年9月出台了《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这部法规的出台,不但对鼓励台胞来厦投资,对繁荣特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全国各地制定涉台法规作了大胆的探索。”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台胞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玉东说,继《条例》之后,厦门又先后制订了10多个涉台文件,涉及投诉受理、对台贸易、投资环境等。

  一系列涉台法规的出台,使对台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去年,厦门受理台商投诉件、台胞求助件的办结率分别为93%、97%。

  良好的环境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来厦经商置业、求学、生活,目前仅在厦就读的台生就有1000多人。面对新形势,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修订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进一步为台胞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环境。

  “全国4个台商投资区,厦门就占了3个。如今,厦门投资环境更完善,对台特色更突显,将吸引更多台商前来投资定居,共同建设繁荣的海西。”以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曾钦照为代表的台商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王永珍)


  编辑 : 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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