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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福建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决算说明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福建台胞之家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省台湾同胞联谊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建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密切联系居住在福建的台湾省籍同胞,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团结他们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贡献力量。了解和反映台胞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按政策规定为他们排扰解难。

  (二)团结和联谊台湾岛内、港澳和海外台湾同胞,帮助他们了解党和政府的对台方针政策;倾听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三)配合全国台联及涉台有关部门,做好来闽探亲、访友、旅游等的台湾同胞的接待、服务工作。

  (四)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商和求学的台湾学生的联谊工作。

  (五)协助台胞在闽经商、投资和进行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交流,积极推动两岸“三通”和双向交流。

  (六)承办省委、省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建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台湾同胞联谊会        财政拨款             17             1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福建省台湾同胞联谊会主要任务是:坚持党对台方针政策,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以做好台湾人民工作为主线,以服务台胞为宗旨,不断创新思路举措,提升台联工作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联络两岸交流工作持续做大做强。

  (二)台胞基础工作持续做好做实:坚持为广大台胞群众服务宗旨,为台胞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做好台胞补助资金和老龄台胞补贴发放工作、“两节”慰问等。

  (三)召开福建省第八次台湾同胞代表会议;第七届第六次理事会;第七届第九、十次常务理事会议。

  (四)参加海峡论坛,举办同名村活动;举办海峡西岸台胞青年夏令营、海峡两岸青年台胞电子商务培训;少数民族节丰收节活动;着力打造涉台交流品牌活动。

  (五)举办信息员培训。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福建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年初结转和结余292.55万元,本年收入814.15万元,本年支出794.9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1.76万元。

  (一)2017年收入814.1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77.08万元,增长10.4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13.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86万元。

  (二)2017年支出794.9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42.58万元,增长21.8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32.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9.30万元,公用支出72.77万元。

  2.项目支出362.8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4.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2.58万元,增长21.8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33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01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新进人员。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7.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1人。

  (三)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有新进人员。

  (四)行政单位医疗1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6万元,下降23.95%。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职人员调薪调整医保。

  (五)住房公积金2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万元,增长13.55 %。主要原因本年度有新进人员。

  (六)提租补贴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23 %。

  (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及台湾事务36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58万元,增长7.58 %,主要原因本年度有换届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2.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9.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69万元,同比增长76.3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1.36万元,主要用于海外台胞社团及台胞人士联络交流,扩大交往,增进了解,共同构筑反独促统的联合阵营,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5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6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9.97%,主要是:本年度有增加1人次赴台。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98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8.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100%和增长12.59%,主要是:本年度有新增一辆车。

  (三)公务接待费13.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工作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7批次、接待总人数462人次。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21.28%,主要是: 对台交流相对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65%,主要是:上年度有调帐。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十一。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附表下载

  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1 2017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自评表

  1-12 2017年度部门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编辑:卓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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