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密切联系居住在福建的台湾省籍同胞,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团结他们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贡献力量。了解和反映台胞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按政策规定为他们排扰解难。
(二)团结和联谊台湾岛内、港澳和海外台湾同胞,帮助他们了解党和政府的对台方针政策;倾听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三)配合全国台联及涉台有关部门,做好来闽探亲、访友、旅游等的台湾同胞的接待、服务工作。
(四)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商和求学的台湾学生的联谊工作。
(五)协助台胞在闽经商、投资和进行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交流,积极推动两岸“三通”和双向交流。
(六)承办省委、省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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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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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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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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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台湾同胞联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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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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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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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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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福建省台湾同胞联谊会主要任务是:坚持党对台方针政策,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以做好台湾人民工作为主线,以服务台胞为宗旨,不断创新思路举措,提升台联工作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品牌活动持续做精做响:积极参与海峡论坛,牵头举办同名村活动,继续举办海峡两岸台胞青年夏令营。依托台湾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平台,借助岛内行政与民间社团资源,举办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丰收节,着力打造涉台交流品牌活动。
(二)联络交流工作持续做大做强。
(三)台胞基础工作持续做好做实:坚持为广大台胞群众服务宗旨,为台胞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做好台胞补助资金和老龄台胞补贴发放工作、“两节”慰问等。
(四)召开福建省第八次台湾同胞代表会议;第七届第五次理事会;第七届第九、十常务理事会议。
(五)举办青年台胞电商培训;信息员培训。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福建省台湾同胞联谊会收入预算为120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4.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04.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56万元,公用支出89.20万元,项目支出872.20万元(含地市613.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04.1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244.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6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三)单位医疗15.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及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23.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货币补贴支出。
(五)提租补贴6.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提租补贴支出。
(六)基本养老保险27.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872.20万元。主要用于涉台联络及两补经费支出(含地市613.9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海外台胞社团及台胞人士联络交流,扩大交往,增进了解,共同构筑反独促统的联合阵营,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8.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工作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6.00万元,目前公车保有量2辆。其中:公车运行费8.00万元,公车购置费18.00万元。与上年比支出增加公车购置费,主要原因配备党组书记用车。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