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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农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25年03月07日 来源:福建农林大学

  一、总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1.台湾地区考生: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3.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6.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专业需满足的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且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7.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需满足的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8.报考法律(法学)专业需满足的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9.同等学力考生

  (1)报考硕士学位的条件

  ①获得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满2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我校录取当年的入学报到之日,下同),若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专业的考生须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②修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5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③复试阶段须加试2门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 

  (2)报考博士学位的条件。同等学力考生仅限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生,条件如下:

  ①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6年(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博士入学当年报到日止)以上;

  ②满足我校博士考生的基本条件(详见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s://yjsy.fafu.edu.cn/11/04/c3605a397572/page.htm);

  ③修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5门(含)以上的研究生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④复试阶段须加试2门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

  (二)报考类别

  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兼读制)只招收定向考生。

  (三)报名日期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现场确认(网上确认)须在2025年3月2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以各报考点公布信息为准。

  2.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并缴纳报考费,具体时间安排以各报考点公布信息为准,请考生按报考点公告完成网上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具体报考专业参见附件1。

  (五)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请考生按报考点公告时间内完成现场(网上)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本人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需另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地区考生需另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报名地点

  各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我校今年初试采用教育部统考,考试科目为:Z001综合能力(一)或Z002综合能力(二),考试方式为机考,具体考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考试指南参见附件2、附件3。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5年4月7日至4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复试时间地点

   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各报考点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2025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初试统考时间为4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通知为准。

  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学校将在初试统考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招生学院和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7月函寄考生。

  五、入学

   新生于2025年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日期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

  硕士:3年;博士:4年。

  七、学费

  1.全日制、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学费参照2025年我校统招硕(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具体以入学当年学校规定为准。

  2.学生就读期间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的规定申请奖学金,具体以入学当年学校规定为准。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系部门: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人:郑老师

  咨询电话:0591-83789215

  邮箱:fafuyzb804@163.com

     

  注:附件详见福建农林大学官网,网址:https://yjsy.fafu.edu.cn/17/c5/c3607a399301/page.htm

    

[编辑:郑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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