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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先行先试推动“31条” 听听在闽台胞们怎么说?

2018年04月27日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4月26日讯 今年2月,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9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在31条具体措施中,12条措施涉及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另外,有19条措施涉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而向台湾居民开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类目增加到81项。

  作为先行先试省份,福建各地已经表态将率先推动解决台企与大陆企业、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实现基本相同待遇,切实保障台胞群体合法权益。31条措施在台商中引起很大反响,成为台胞关注的焦点。在闽台胞倍感温暖,深受鼓舞,纷纷议论31条带来的各种利好。

  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帮扶特色台企

  3月15日,福建省台办宣布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活动包括提供政策集成服务、转型升级服务、项目跟进服务和落实台胞同等待遇,共四大类21条具体内容。漳州率先出台了《漳州市关于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方案》,从开展转型升级、完善项目对接、提供就业创业、落实居民同等待遇等五大方面提出了十八项具体举措和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

  出台60条具体措施:为台企在厦发展创造条件

  4月10日,厦门市颁布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在厦台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胞在厦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五个方面推出了60条具体措施。

  60条具体措施中有关“31条”的内容已完全落地;同时,当地还结合实际增加了新内容,既涵盖台湾同胞在厦门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就医、交通等方面的同等待遇,也涉及台资企业在行业准入开放、产业标准共存、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从更大范围、更多层面为台胞在厦生活提供便利,为台企在厦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条件。

  出台三项新举措:扶持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人才引进、创业、就业三方面再推新举措,这是大陆推出31条惠台政策措施后,处于两岸交流合作前沿的福建吸引台青入闽创业就业的又一新动作。具体是:

  其一,对用人单位新聘用高新台湾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高12万元(人民币,下同)补助。目前,该厅已遴选确认25人。

  其二,对用人单位接收取得相应学历的台湾学生及福建省认可的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就业,给予用人单位3万元补助。目前,该厅已遴选确认46人,补助138万元。

  其三,对台湾人才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目前,该厅已遴选扶持8个项目,补助280万元。

  制定35条实施意见:出台政策有“干货”

  莆田市结合实际情况贯彻“31条惠台措施”,于3月30制定实施《关于促进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突出莆台交流合作、突出妈祖故乡的优势特色,《实施意见》共有条款35条,分为“深化莆台经贸合作”“促进莆台文化交流”“强化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人才支撑”“其它配套政策”等四大板块,实施意见有“干货”让台胞好有感。

  在闽台胞台商: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厦门市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举措的出台速度之快让人惊叹,非常接地气、有诚意,给在厦台企和台胞带来巨大机遇和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台青林世伟:让台湾人在生活上等同于厦门居民,这种感觉就非常好。

  福州市台协会会长陈奕廷:31条措施给台商台胞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福州市台协会荣誉会长蔡圣:好政策肯定会带来新一波的红利,对于台企来说无疑是一件大好事、一个大机遇。

  台商徐立民:和以往相比,这次的规定更具体落实在数量上,明确了补贴金额。

  台商郑德汐:这些措施完全打进了台商、台生的心坎里。

  厦门台商协会常务副会长高瑞华:措施覆盖面很广,是最好的‘大礼包’,我们非常感动,也很兴奋。

  台湾创业青年范姜锋:新措施大大放宽了台湾人士参与大陆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剧制作限制,而台湾在电视制作、动漫等方面具有优势,相信这将极大地促进两岸影视产业的合作。

  福州市台协会理事、福州康德口腔医院院长黄炜峻:此次祖国大陆也对台湾同胞敞开怀抱,政策力度空前,感到很是温暖,更加坚定了在闽创业就业的信心。

  福州市台协会常务副会长、连江桃园体育娱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蒋佩琪:现在大陆经济发展如此迅猛,台商台胞们要抓住大陆的发展契机,未来,希望台胞们可以更好的在大陆大展拳脚,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辑:卓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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